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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昌为科技投入制定法规

2001-01-02 来源:光明日报 王绍雄 我有话说

本报南昌1月1日电江西省南昌市第一部科技法规《南昌市科学技术投入条例》,今日开始实施。

该条例规定,市以及县区科技三项费用应分别占本级财政预算支出的1%和0.5%以上,第一次用法规形式要求政府加大对科技的投入;条例在科技三项费用的有偿使用方式上有所突破,明确了三项经费可以作为资本金投入;新设立了科技风险投资基金,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,科技成果转化基金。该市有关负责同志告诉记者,条例的制定和实施,将改革政府投资机制,提高科技经费的使用效率。同时,条例还将引导企业增加研究开发投入,全市科研开发经费在市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将逐步达到1.5%以上,有利于形成以企业为主体的全社会多渠道、多层次的投入体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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